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奴要爷S一肚子就够了(给炮灰攻)(3 / 12)

舌细细地舔。

要命的错……

他心里算盘珠子响个不停。

这不应当是简单的敲打,要知道那陈大人这些年案牍公文看不了多少,“朋友”可是满京城,一铲子下去,挖萝卜带泥连他徐党的人都得被连带出不少。

更遑论这次姓陈的攀上的可不是魏党里的小鱼小虾,那是吏部的温大尚书温乘风,真要斗起法来,鹿死谁手还未可知,若是简单的两党之间以震慑官员为目的的杀鸡儆猴,大可不必放着魏党里一林子光开屏不咬人的花孔雀不管,去动温乘风亲自保的人。

那便是单纯要那姓陈的老头的命,林瑾伺候姓陈的那么久,从前的指令不过是监视和窥探,为什么一夕之间就成了要他的命?

因为他攀上了温乘风,陈字儿前头就冠了魏姓,邢部就由不得那个两头不靠的墙头草孟知清做主。

所以要的不是姓陈的命,要的,仅仅是站在他们对立面的“刑部尚书”的命。

这可真是稀奇。

若刑部尚书当真是如此炙手可热的位子,孟知清再油滑也早丢了他的乌纱帽。

京城里,该有件连刑部也踢不得皮球和不了稀泥的事,要发生了。

那件事应当涉及两党之争,牵连甚广。

那件事或许动摇国本,连孟知清都不敢装聋作哑。

那件事亦或灾祸已成,所以两边才发了疯地要争一个万无一失,也不知是一心置对方于死地,还是生怕自己沾染了毫分,就要落一个满盘皆输的下场。

那是什么事呢?

他猜不出,不是想不到,而是多到他说不出是哪一件。

以本朝律法而言——如果那还作数的话,这样的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这天下太乱太乱,以至于那些从前看来应当杀头灭族的罪孽,到如今已然成了官场里常见的勾当。

可不管是什么事,大约都与他无关了。

一个未明的真相已经耗去了他半条命,朝夕之蜉蝣,又岂配忧这万载乾坤。

思绪那般繁杂,结论却只有一个。

无能为力,管好自己。

林瑾漠然地用鼻梁蹭了蹭男人又渐渐起势的家伙,纤长的指头开始解自己的腰带。

他脱得一丝不挂,抬起头来冲倪铄笑道:“大人,奴发着烧。”

嫣红的脸颊像搽了胭脂,高烧之下,眼里盈着泪光,瞧着灵动又无辜,嘴里的话却很是不知死活:“您不试试么?后头热着呐……”

“咳咳,咳嗬嗬……”

林瑾披着一头乌发,一双手在床沿上勉力撑着身子,咳得撕心裂肺。

像一支惨白泛黄的芦苇,在风雨连绵的日子里惊人地坚忍,也惊人地脆弱。

距倪铄来找他已经过了一个月,今年的天气格外冷,分明还未到立冬,京城的梅就已经开了。

这对林瑾而言不是什么好事,他新病旧疾凑在一起,心里又压着事,半点也松不下弦来,那日又受了寒,整整烧晕了三天。鹂儿和银绣掰着他的嘴也喂不进药,老鸨哭了一把自己的摇钱树,连草席子都贴心地给他备好了,打算人一咽气就给他扔去京郊的荒山,差点真成全了林瑾编来吓人的故事。

可大约真是贱命易活,便也瞧见了雪白平坦的胸脯,瞧见了犹带上一个人咬痕的嫣红的乳晕,瞧见了因为他的爱抚兴奋地挺翘起来的小巧的乳头……

“啊!”

他像个被轻薄了的良家妇女,惊叫一声慌不择路地要往后退,却忘了后头还放着凳子,一个踉跄连人带凳子翻在地上,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蹲,连带着攥着他不让他退的林瑾也被扯下了床,正正好好摔在韩爵胸膛上。

“扑哧……”

韩爵好像听见胸膛上埋着的人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,气息吐在胸口,酸软了他半边身子。

这发展连林瑾都不曾料到,少年青涩地可爱,他索性也不起来了,忍着笑抬起头,挣扎着攀着他的身子蛇一样往上爬,微翘的鼻尖蹭过少年突出的喉结,湿软的舌哧溜舔上他的颈窝,像只欲求不满的狐狸。

“浩玉兄!”

少年喊破了音,干燥温暖的手一把将林瑾的脸盖了个严实,林瑾顺从地等着被推开,他却没了动作。

韩爵生地比同龄人还要高壮上一些,臂膀上已经生了坚实的肌肉,若不看那张还带着些稚气的脸,俨然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。

他要推开一个病骨支离的林瑾何其容易,可眼前的青年还带着一身交错纵横的伤,别说把人一把推开,就是方才那一退一拉,他都有一种欺负病患的罪恶感。

幸而现在那双迷人心智的眼睛也一并被盖住了,他热地发蒙的头脑有了片刻的冷静,他不信他的“浩玉兄”没有认出他来,可如今眼前的人却装作全然不认识他的样子。

不得不说,这人的演技着实不错,若不是耳后的梅花印到现在还没被擦掉,他是决不敢将如今趴在他身上、柔若无骨的妓子和那位清朗如月的青年联想在一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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